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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日实施 生态环境部令《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为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温室气体减排,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要求,制定本《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定位于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规定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工作要求。此前,在2020年12月30日,已印发配套的《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 和《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这也意味着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的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