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建材〔2018〕212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四批)》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四批)》,2018年5月1日前未 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的相关项目,均应当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四批)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四批)
序 号 | 类别 | 材料名称 | 禁止(限制)的范围和内容 |
1 | 水泥 | 强度等级为32.5和32.5R的通用硅酸盐水泥 | 禁止在预拌砂浆、墙体材料 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及其它水泥制品中使用 |
2 | 墙体材料 | 烧结粘土制品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保留建筑的修缮工程除外)中使用 |
3 | 保温系统 | 水泥基无机保温砂浆系统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使用 |
4 | 外窗和五 金配件 | 双腔结构型材制作的 聚 氯 乙 烯 (PVC-U)塑料外窗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使用 |
5 | 非隔热金属型材制作的外窗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使用 |
6 | 旋压式执手 | 禁止在民用建筑高度超过900mm的窗扇上使用 |
7 | 70及以下系列的推拉 聚 氯 乙 烯 (PVC-U)塑料外窗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使用 |
8 | 涂料 | 溶剂型外墙涂料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 |
9 |
| 溶剂型木器涂料 | 禁止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使用 |
10 | 防水材料 | 沥青柔性复合胎防水卷材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 |
11 | 胶粉改性沥青玻纤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 |
12 | 胶粉改性沥青玻纤毡与聚乙烯膜增强防水卷材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 |
13 | 胶粉改性沥青聚酯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 |
14 | 照明 | T12直管荧光灯、T8 卤粉直管荧光灯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 |